西窗法雨读书心得
1.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记得开学的时候,老师在民法课上第一次给我们介绍“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读“西窗法雨”。我一直认为法律是一个无聊的话题,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没有那么远,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近,离我们很近。\"西窗法雨\"以友好、家常、幽默的方式谈论西方法律文化,并对看似得心应手的法律现象素材做一些点评。它讲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它总是启迪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先说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文章中提到,法制社会只有三种形式:法治,还有几章我比较喜欢。人治和无为而治。文中提到的乔治案,反映了法律和人的智慧的缺陷。大家都说法律的优势在于稳定和清晰。但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它的优点只是它的缺点。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无法日复一日改变的。这就导致了一些特殊情况和从未遇到过的情况,无法随机灵活处理。在乔治的案例中,律师帕克运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决策。我们认为,帕克律师的这种行为是剥削法律,但是法律有多少律师不是剥削法律。其实法律这个缺陷是法律所固有的,无法消除。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更靠谱。历史证明,人的自我意识和自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法治胜于人治。
我对“西窗法雨”这本书里的“存还是废死刑”一文感触颇深。这个问题是现在讨论得最热烈的。关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犹如随风飘零的荡草。支持存还是废都是有道理的。看了“西窗法雨”之后,我坚定地站在了废除死刑的立场上。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物以类聚,这是公平的。其实惩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而不是为了杀死罪犯。罪犯有可能开始新的生活,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酷。我们认为凶手是可恨的,那么凶手应该如何定位?坏人杀好人,好人杀坏人。这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吗?这不冲淡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吗?可见死刑并没有起到阻止杀人的作用。从发展趋势来看,虽然一些国家废除了死刑,但也有一些国家废除并恢复了死刑,而且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就中国国情而言,中国不能废除死刑,这是对待杀人犯最好的方式。如果我们想防止谋杀。因为人道主义的理念。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刑法的本质是让罪犯在内心忏悔,从而重新做人,回归社会。
再比如政府旁边的法院,也让我受益匪浅。我曾经认为,政府是我们人民最亲近、最直接的机关,也是最有权力的机关。所以在我心目中,法院其实是属于政府的,是为政府服务的。刘星老师在书中讲了两个概念:“政府内部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在我国法制不健全的时代,前者不是占主导地位吗?法院属于政府,成为政府的铁杆助手。随着民主法制的发展,随着我国学习西方民主建设的完善,“政府旁边的法院”应运而生,法院成为为民有效监督政府的工具。政府和法院是相邻的,反映了它们平等和独立的地位。这样可以有效的制约政府的权力,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和乱权。这样才能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工作。这本书详细描述了美国总统尼克松的水门事件。最后,“西方人普遍认为,纠正和防止政府错误的最好方法是用权力来限制它们。”。
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不仅仅是那些规定,我们的教育过于教条,使得法律流于表面。刘星老师说,其实大家都会发现,我们的日常生活总是和学校、公司、医院、社团、这个单位等社会组织规则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最关心的往往是这样的规则,而不是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正因为如此,一些西方法学家把现实生活中的日常行为规则称为“活着法律”。在他们看来,这种“法律”才是人们应该首要关注的,他们对人的影响远远超过国家制定的或者法院适用的规则。这些话让我很开心,因为从他们身上我真的感受到了公民利益第一的思想,感受到了有些人可以看透现实法律。法律应该是活着的,不仅在生活中,而且在人们的心里,成为人们思维中的一种习惯。
综上所述,“西窗法雨”以其经典的案例和精准的分析,很容易引起我们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度思考,也很有启发。它非常适合我们的阅读和学习。
2.西窗法雨读完+读书心得
“总觉得文学离法律很远,其实没遇到过大师。只有读“西窗法雨”才能知道文学和法律是可以结婚的。我来说说法律。法律自然无聊。但是仪征有把无聊变成好玩的能力。法律的真理是一个积极的伟大创造。他擅长讲故事。从文学的角度来说,他有很高的叙事策略。第一,他的叙事短小精悍,语言幽默,往往三言两语就把人抓住了。第二,他有明确的叙事目的,能不自觉地把故事引向他想讲的道理。读者仍在享受故事,但他们已经开始理解真相。一个是对写作产生兴趣的能力,古今中外的大事都写在指尖……”这是《西窗法雨》序言的作者程对本书及其作者刘星的评价。
原本以为,看了这么高的评价,抱着很高的期望看了这本书,会觉得很失望,但事实并非如此。\"西窗法雨\"既没有法律教科书那么枯燥,也没有其他法律著作那么深奥。而是以友好、家常、幽默的方式谈论西方法律文化,并对看似得心应手的法律现象材料做了一些评论,谈论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时不时地,
“西窗法雨”中的每一节都讲述了不同的法律真相,其中《政府旁边的法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国人和西方人对政府的错误显然有不同的态度和做法。中国人普遍选择“让政府自我教育,自我纠正”的方法;西方人则相反,选择了“让别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方法,从而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政府内部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
在这一节中,作者以“水门事件”为例,说明了纠正和防止政府在西方人眼中犯错误的最好方法——以权制权,而这种方法首先表现在政府旁边的法院的存在。我们不能否认西方也存在腐败,但不得不承认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
此外,作者还提到,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中,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一个简单的结论将读者的注意力从西方的法律现象转移到中国本身,指出了中国当前社会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即缺乏强大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通过对西方法律文化现象的叙述,启发了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这是本书最成功的地方之一。正是我们的社会需要用通俗易懂的例子来讲述深刻的法律道理,让法律文化在不经意间得以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