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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心得

(导言)1 .我记得当我第一次开始上民法课时,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西窗雨法》,然后我打开了它..如果我觉得很好,欢迎评论和分享~谢谢你的阅读和支持!

本文《西窗法雨水阅读体验》是由阅读评论书编辑而成,仅供参考。

1。[西窗雨阅读笔记/s2/]

我记得当我第一次上学的时候,当我上民法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一书。然后我开始读《西窗法雨》。我一直认为法律是一门无聊的学科,但是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改变了我对法律的看法。事实上,法律离我们不远。法律与我们的生活非常接近,与我们密切相关。《西窗与法律雨》以友好、朴实、平和、幽默的方式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它评论了看似方便的法律现象材料。它谈到了西方的法律文化现象,但也不时启发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它毫无痕迹地触动读者的思维,思考中国的问题。

接下来,让我们来谈谈《法律与人类智慧的缺陷》一文中提到的法律社会,它只有三种形式:法治和我更喜欢的几个章节。人治,无为而治。本文中提到的乔治一案反映了法律和人类智慧的缺陷。每个人都说法律的优势在于它的稳定性和清晰性。然而,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它的优点就是它的缺点。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改变。这导致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特殊情况,这些情况无法灵活调整和打破。在乔治的案例中,帕克律师运用他的智慧随机应变,做出灵活的决定。我们认为,帕克律师的行为是钻法律空,而在现行法律中有多少律师没有钻法律空。事实上,法律的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的,不能消除。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更可靠。历史证明,人们的自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法治优于人治。

我对《西窗雨法》一书中的“保留或废除死刑”一文颇为感动。这个问题是目前讨论最热烈的。关于保留或废除死刑,有不同的意见。这就像风中的秋千。不管它支持保留还是废除,都是有意义的。读了《西窗法律雨》后,我坚定地站在废除死刑的立场上。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杀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们认为恶有恶报是公平的。事实上,惩罚的目的是防止犯罪,而不是杀死罪犯。罪犯有可能改过自新。死刑只会助长人性的残忍。我们认为杀人犯是可恶的,那么凶手应该如何定位呢?坏人杀好人,好人杀坏人。这难道不是“杀人”的恶性循环吗?这难道不会冲淡人道主义思想和感情吗?可以看出,死刑并没有起到阻止杀戮的作用。从发展趋势来看,虽然一些国家废除了死刑,另一些国家废除并恢复了死刑,但越来越多的国家废除了死刑。就中国的国情而言,中国的死刑是不能废除的。这是对待杀人犯的最好方式。如果你想阻止谋杀的发生。因为人道主义的概念。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刑法的本质是让罪犯在内心忏悔,让他们能够翻开新的一页,重返社会。

另一个例子是政府旁边的法院,它也让我受益匪浅。我过去认为政府是最直接、最接近人民群众的机关,也是最强大的机关。因此,在我看来,法院实际上属于政府,为政府服务。在书中,刘星老师谈到了“政府内部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这两个概念。在我国法制不完善的时代,不是前者占主导地位吗?法院是政府所有的,已经成为政府的坚定助手。随着民主法制的发展和我国对西方民主学习的完善,“政府旁边的法院”应运而生。法院已经成为为人民有效监督政府的工具。政府与法院相邻,反映了两者的平等和独立。这可以有效地限制政府权力,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为了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工作。这本书详细叙述了尼克松总统水门事件。最后,用“西方人普遍认为纠正和防止政府错误的最好方法是用权力来限制”。

事实上,法律离我们很近,不仅仅是那些文章。我们的教育过于教条,法律肤浅。刘星老师说,事实上,每个人都会发现我们的日常生活总是与社会组织规则联系在一起的,比如学校、公司、医院、俱乐部和本单位的单位。我们最关心的是这些规则,而不是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正因为如此,一些西方法学家称现实生活中的日常行为规则为“活法”。他们认为这些“法律”是人们应该首先关注的法律,它们对人们的影响远远超过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这些话让我很高兴,因为从它们我真的感觉到公民的利益是第一位的想法,感觉到有些人可以通过法律看到现实。法律应该是活的,不仅在生活中,而且在人们的心中,成为人们思想中的一种习惯。

综上所述,西川法语以其经典的案例和细致的分析,很容易引起我们的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入思考,也很有启发性。它非常适合我们阅读和学习。

2,西窗雨阅读+阅读体验[/s2/]

“我总觉得文学和法律相距甚远,但事实上我没有遇到任何专家。只有通过阅读《西窗雨法》,我们才能知道文学和法律是可以结合的。一个是关于法律。法律自然很无聊。但是仪征有能力把无聊变成乐趣。用文学方法解释法律是一种积极的创造。他擅长讲故事。从文学角度来看,他有很高的叙事策略。首先,他的叙述简短精彩,语言幽默风趣。他经常能用几句话抓住人。第二,他有一个清晰的叙述目的,可以无意识地将故事引向他想说的真相。读者仍然喜欢这个故事,但是他们已经开始了解真相了。一个人有兴趣写作的能力,任何时候、任何国家的事件都成为他触手可及的文章……”这是《西窗雨》序言作者程文超对此书及其作者刘星的评价。

我原以为在读了这么高的评价后,我会失望地怀着很高的期望读这本书,但事实并非如此。《西庄法语》既没有法律教科书那么无聊,也没有其他法律书籍那么深奥。相反,它以友好、朴实、和平和幽默的方式谈论西方法律文化。它对看似方便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评论。它谈到了西方的法律和文化现象,但它不时地启迪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感动读者对中国问题的思考和思考。

《西窗雨法》的每一节都讲述了不同的法律原则,其中“政府旁边的法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国人和西方人显然对政府的错误持有不同的态度和做法。中国人通常选择“让政府自我教育,自我纠正”的方法。相反,西方人选择了“让他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方法,从而创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政府内部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

在这一节中,作者以水门事件为例来说明纠正和防止政府在西方人眼中犯错误的最佳方法——以权力制约权力,这种方法首先在政府旁边的法庭上表现出来。我们不能否认西方也存在腐败,但我们必须承认权力对权力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实现。

此外,提交人还提到,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中,那么人们只能依靠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一个简单的结论将读者的注意力从西方的法律现象转移到了中国本身,并指出当今中国社会腐败现象持续并日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缺乏强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这本书是通过讲述西方法律文化现象来启发中国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最成功的地方之一。我们的社会有必要用易于理解的例子来解释深刻而困难的法律原则,以便法律文化能够在无意中得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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