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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00字

[简介]我叔叔余乐是莫泊桑的一部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我叔叔”于乐,他曾经是一个恶棍,流氓和祸害,最后...如果他感觉很好,欢迎评论和分享~谢谢你的阅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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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余乐》是莫泊桑的一部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我叔叔”于乐,曾经是一个流氓,流氓和祸害,最后给我的家人写了一封信,说他在外面赚了很多钱,准备来看我们。因此,我们全家都盼望着他早日归来,因为这能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这次旅行中,二姐结婚后,“我们”在船上看到了他。他没有赚钱,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爸爸妈妈”就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当“我们”回来时,我们乘另一艘船阻止他再次看到“我们”。

为什么余乐不回我家?答案可以从船长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还有亲戚,但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他们钱……”因此,于乐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了现在知道来之不易的钱的“卖牡蛎的老水手”。至少,他也知道要自力更生。然而,菲利普发现他现在没钱了,担心他会回来吃掉菲利普的家人。这表明“我的父母很亲密”是对金钱开放的小市民。“我妈妈”不认识她的任何亲戚,“妈妈”认为余乐一生没有野心。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肯定会认出我的弟弟,因为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浪子回头也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哥哥有多穷,不管我哥哥有多流氓,我都会认出他来。因为,无论何时,血总是比水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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